房屋拆迁争议
更新时间:2010-03-07 12:43:49
问题描述:
专家们,你们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家在一个县城里面,05年一个开发商来开发我们这块地方。我家就与开发商签订了产权置换协议。因为我原来家是和我大爸家在一起,所以我们一起和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因为原有住房面积十分大,所以开发商补偿给我们5套住房,3个门面。房子在修好以后顺利地和开发商完成交接了。但是,由于当时补偿协议没有约定得很细致,所以就出来争议了。原来我们两家的水电是两个户头,因为开发商的拆迁行为,我们的房子分为了5套房子、2个门面。在我们县城,一个水表上户1500元,一个电表上户800元,相当于我们就要缴纳18400元,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09年4月份,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但是开发商把房地产扣住了,说必须要把这笔费用交给他以后才给我们房产证。还有就是开发商要代收物管费,我们这个小区很不正规,物管只运行了一年就垮了的,现在根本就没有物管。我们这个小区很多拆迁户,都没有交那一年的物管费,物业的聘请根本就没有通过我们业主,开发商自己定的,大家都不知道的。那么我请问:我们这笔水电安装费到底应该谁来负担?物管费我们交不交?万分感谢你们!期待你们的专业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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