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纠纷
更新时间:2008-03-29 22:18:11
问题描述:
我这边遇到的问题情况如下:
1.起因:
农村改造,房子拆迁
2.经过:
由于所在村委会规定2002年前建造的房子不算做是可抵押的面积,因此由于自家房屋平方不够(我们只有80平方但因弟弟要结婚所以想拿两套房子,共180平方),因此只能采取将自家部分平方用黑市卖出(比如3200元/平方卖给外面的人),再用白市买进(比如2600元/平方问村里买),赚取其中差价来补不足.当时政策规定是可以的,且签字确认,帐等都已结算清楚.
3.目前状况:
新房子已装修完入住了,村委会目前反悔,说当时政策有错,不允许买卖,所以这些差额要从目前每季度发放的粮食津贴里扣除(粮食津贴是村里发的,这个季度的钱已确认被扣).
我这边想向律师您咨询的问题如下:
1.村委会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若符合规定则可否告知具体法律条例,以便查询
3.若不符合,我目前可以采取的手段保护自己利益的有效方法是什么?需要收集的资料有哪些?
4.可否介绍我看些此方面的相关书籍?
以上纠纷给我及家人带来很大困恼,还麻烦您百忙中抽空帮忙解答,若我的描述您不是很清楚还麻烦您询问,万分感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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