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后,才知道自己戴着绿帽子,我该怎么去捍卫我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0-03-04 12:04:34
问题描述:
女方恶意隐瞒婚内出轨事实,在离婚时,我为了照顾她,将婚后购买的房子给了她,我取得3岁孩子的监护权,她每月给付抚养费。我们办理离婚手续是在2008年12月18日,直到2010年的2月28日,也就是正月十五那天,我们跟孩子在一起的时候,她不经意间说出了2007年8月曾经因夫妻吵架,而和网友开房发生关系的事实,我已经取得了她写的悔过书以及QQ聊天记录还有电话录音,我受到了莫大的伤害,很愤怒,但是有人却告诉我已经失去了一年期限,已经不能对她怎么样了,我很吃惊,难道我就该这样受伤害而无助吗?我改怎样去维护我的权益呢?在线跪求 谢谢 要诉讼打官司应该选择哪一种?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