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起诉他原来的单位信用社要求连带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9-01-24 20:34:16
问题描述:
我经常在我家附近的县信用社存钱,因为他们有拦储任务.我储量不小时间一长.信用社主任与我就很熟了.有时有高拦储回报时就给我打电话.2007年他又打电话我把12万元交给他因为常来往.他说过两天给我手续.但过两天他给我的不是存款手续而是银行的借贷手续意思是把我的钱直接贷款给别人了.(正常银行借贷手续齐全在我手里).我当时有点犹豫可他以是主任的身份如和如和的保证.我相信了因为到时可以多得点利息吗,... 可如今他因为经济问题不是主任了.贷款人又以没钱不还(他说的我们根本没见过贷款人)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起诉他原来的单位信用社要求连带赔偿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