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09-01-15 23:59:00
问题描述:
今天家人收到法院的传票--是我家人于04年回迁东华路的洛桑美地小区(回迁房是毛坯),当时没与该小区的物管签定相关的物管收费协议,且物管收取了安装一楼大堂防盗门的费用后,直至06年10月才安装该门,导致住户的日常生活受影响的同时住户的安全问题也得不到保障.现在该物管委托了律师事务所(以欠交物管费和滞纳金为由)向越秀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问我们该怎样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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