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0-02-07 22:24:16
问题描述:
我开了家服装店,以前转来的时候付过38000元转让费给上个店主,由于房东房租涨的太离谱,房东要求合同一年一签,开始是1200后来涨到1400,现在是1800,到2010年9月底到期的时候她要涨到2500元,我觉得没有开下去的必要,当初付转让费的时候房东也在场,现在要转让出去,可房东不让我拿一分钱,她要拿这个转让费,理由是,之前我们签订的合同中有这样一条:若乙方经营不善,需转让房屋,必须在甲方认可的前提下方可办理,乙方不得收取转让费用。我一直以为是房东同意我转让并在场的情况下我才可以收取这个转让费,不能在她不在场的情况下私自收取,没想到现在房东竟然说是明明就写着我不能收的,她现在摆明了就是在钻空子诈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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