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道班协议工两次工伤,未的相应赔偿
更新时间:2010-04-13 15:13:16
问题描述:
我的一个亲戚从1974年开始作为协议工为道班工作修建道路,有过两次工伤。
一个是比较早的工伤是1986年4月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右腿严重受损。
另一个是2006年为修补油路的工作队夜晚看护铲车等工作队物资,由于夜晚暴雨,只身一人看护而受到惊吓,精神失常,虽经治疗后有所好转,但从此精神恍惚,现在不能支撑家庭,生活困难。
现在算是被道班除名而不能获得相应福利与补偿,我想知道一个为国家做了这么多贡献的工人,为什么得不到国家的补偿与帮助啊?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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