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代其父收购房定金,后书面保证如违约,将赔付双倍定金,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0-01-22 20:29:27
问题描述:
您好,具体情况如下:
儿子,儿媳以父亲的名字买房后卖房。卖方产权人是父亲的名字,收定金款是儿子。为防止
卖方违约签如下协议:
甲方:***儿媳,***儿子,***父亲(代)
乙方:***某
今:***儿媳,***儿子代理***父亲将位于********得房屋出售给:***某,....................取出房产证叁日内,甲方若不配合办理手续,:***儿媳,***儿子
将承担违约责任,***儿媳,***儿子自愿赔付给***某人民币贰万元。
甲方签字手印:***儿媳,***儿子,***父亲(代)
乙方签字手印:***某
有父亲给儿媳出具的买房委托公证书,没有父亲给儿子儿媳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儿媳,***儿子将承担违约责任,***儿媳,***儿子自愿赔付给***某人民币贰万元。"-----------是否有效?
请予解答,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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