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房产证不到,不支付购房余款,卖家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1-18 18:35:13
问题描述:
我是卖家,现碰到情况是根据合同09年12月31日交易双方完成过户和余款交付手续(买家先支付了23万,剩余70万余款)。我也根据合同按时到达房产交易中心,可是买家一口咬定必须房产证到手才能给余款,作为我方是希望过户后给余款,相持之下交易没做成。另外根据合同附加条款超过12月31日,违约方需承担违约金,请问现在看来是谁违约,接下去我该如何操作?如果买房不再按约购房(因新政关系),我又该怎么办,盼复,感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