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0-01-16 17:03:29
问题描述:
各位老师你们好;
我妈妈现在房屋拆迁,我妈妈有四个子女,三儿一女,经商量,决定把妈妈的还建房过户在我的头上,房子以后就归我,我再给另外的三个哥哥房屋补偿,由我给每个哥哥四万元,我们写成了协议,都签字认可,可是有个哥哥担心我不给钱,说是要把这个协议去公证处公证,有没有这个必要去公证呢?真的是闹在法庭上去了,我想,签定协议也是有效的依据吧。何必非要去公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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