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已连续工作满16年的职工,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1-12 14:37:27
问题描述:
我是08年起不在岗的(单位没有安排工作),但单位从08年1月1日起至09年11月30日仍发给我每月生活费300元,但是我在2010年1月12日突然收到单位寄来的要求我自己在2010年1月31是日前缴纳2009年度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声称如果我不缴纳上述费用,就不和我签订2010年的劳动合同,同时自动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我在该单位工作已连续16年),请问该用人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同时我该怎样主张自己的权益?我叫李清,江苏射阳,电话号码是1321861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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