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向哪个部门请求帮助?
更新时间:2009-01-05 13:38:23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船员,2008年10月6日正式与一家船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保存着我所有证件。但因实际工作条件与公司介绍不符,我在2008年12月11日,向公司提出了下船申请并离船,且在12月23日左右(公司合同注明前三个月为实习期),以书面形式正式向公司提出了解除合同的申请,我现在想找公司解除合同并拿回我的证件,但是公司以现在领导在外出差不能审批为由不与我解除合同。 请问我该向哪个部门请求帮助我与公司解除合同拿回证件?我还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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