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求助哪个部门?
更新时间:2009-01-15 00:12:1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初级水品,请谅解.
4月17日 我二叔被刑警队带走问话后被扣留。
我的全家老小四处打听后得知:十年前一次看打架 的事被认为成嫌疑犯后多次被派出所询问并扣留,在我二叔不知情的情况下 ,又将我爷爷也带进来派出所。与其他六名家长经派出所强行调解交人民币10000。在1999某月某日将此案主犯判决后有四名在逃。我二叔被列为证人。在2000年六月时,又将我的二叔带走,声称在逃,在我们家拿出判决书后刑警队以证据不足在四天后将我的二叔取保候审。2008年四月十七日刑警队再次带走。经家人多次寻找,刑警队将批捕文书送到我的家里。走后告诉我们四个月以后开庭。四个月以后我们去了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案子退回了刑警队。被多次退回后在七个半月时将我的二叔起诉,法院于上个月开庭以证据不足在元月中旬又退回检察院。
大致经过就是这样 ,请您帮忙仔细分析一下。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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