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赔尝
更新时间:2010-01-07 22:39:07
问题描述:
2009年3月19日黄太安驾驶摩托车在上班的路上(厂门口一里左右)发生意外事故住院,当时黄太安左手腕和臀部骨折,现在已在家休养。经劳动局部门认定是属于工伤,伤残为6级。现在双方在协商公司愿意一次性赔尝4万元作为补偿。现在想请问您们专业人士他们赔尝标准够吗?医生说我哥两三年内不能干活。现在他在家里不能干活拐着走路,还有一个4岁的女儿和一个精神病妻子要抚养。 谢谢您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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