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请假公司扣除全部工资和社会保险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0-01-05 10:42:05
问题描述:
我就职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0月我因先兆流产向公司请假保胎,并出具了医院病假条。公司发放了我当月的基本工资并缴纳了社会保险。因为医院给开的假条是1个月的,第二个月因为身体不适上班路途遥远我没有去上班,结算工资前我没有向公司递交当月病假条,于是公司人事部通知我没有本月工资,社保开始停缴。请问我是公司正式员工,并签订有劳动合同,怀孕4个月公司可以不开工资并停缴社保吗?如果下个月我身体原因上不 了班 长时间请假公司可以辞退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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