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未满,可否要回多余租金
更新时间:2009-12-15 22:35:3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今年7月12日在锦绣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上写租期一年。租金是季交,押金1000元。(合同上没写如果租期未满的处理方法)今年11月因与对象两人买房决定搬走,提前跟房东打了招呼,房东也同意了。我们12月5日搬离,可在搬家后与房东要求退所剩1个来月的房款和押金时,房东说等新房客签完合同交完钱再跟我们算,而且把租房合同连同钥匙一起要了回去。12月12日与房东电话联系时说,不给退了,请问我们可以要回剩余租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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