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现妻要离婚,她说共同生活期间我女儿上大学期的费用不算家庭支出。合法吗?
更新时间:2009-12-12 13:15:42
问题描述:
我和现妻结婚十年,她一直在我开的公司任副经理。我身边带着前妻的女儿(当时18岁上学),期间我供养她读高中直至出国读大学。现在我们感情不和要离婚,我同意公司财产各半,但是她提出要我把孩子读大学的费用的一半退给她,说那不是共同承担的不应该由她承担。我觉得婚姻期间我们对双方孩子的所有费用都应该共同承担,不应该因为孩子是谁的反过来退赔各项费用,请问律师我这样的理解对吗?她要我退孩子读书费用对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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