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离婚,现妻说前妻留下的女儿出国读大学的全部费用由我承担,有道理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9-12-12 13:32:35
问题描述:
我第二次婚姻共同走过十年,期间我们一起开办公司。前妻留下一个女儿,按约定女儿高中毕业送她出国读书,我负责学费,前妻负责生活费。03年女儿20岁的时候去加拿大读书,5年后毕业留加。今年和现妻不和准备离婚,分财产的时候她提出孩子读大学的费用由我一人承担,我说这是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共同负担的,不能有我一个人承担。我这样说有法律依据吗?那位律师可以帮我解答?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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