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待岗协议是否有效(协议上没盖任何公章)?
更新时间:2008-12-29 20:38:05
问题描述:
甲方:北京某公司
乙方:张三注释该处不是由我填写的 身份证码1************9注释该处不是由我填写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接受甲方得待岗安置.
1.待岗时间:自2008年12月26日至2009年1月25日
2,待岗期间安置: 资源池参加培训,试岗学习,
3.待岗期间待遇: 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注释:该处人为划掉,改为原工资标准)
4.待岗期限届满若仍我适合岗位,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北京某公司 乙方:
代表: 李四 张三注释,此处为我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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