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口头约定至年底,并提出按4166.66元月工资结算以前工资,打电话提出辞职
更新时间:2009-12-10 13:20:42
问题描述:
2009年6月我由老乡介绍到一家工厂开发新产品,当时口头约定至年底,4166.66元/月工资,等到8月份该发工资时老板确因欠债一直不露面,仅借支1000元生活费,其间工厂几次被债主拉闸停工。工厂一切用电话联系。等到了9月7日,老板通过其父亲通知我,工厂目前状况,无法按4166.66元/月标准继续聘用,并提出按4166.66元/月工资结算以前工资,以后按3000元/月标准结算以后工资。我迫于当时不好找工作提出一个月考虑暂时没有离开。9月20日,我无法适宜新工作,因老板不在,打电话提出辞职,老板同意了。10月1日,当我前去时其父亲给了我2900元,我追问其余工资,其父亲说资金紧张以后再说。当我再次联系到老板时,她却以我先前开发的产品在我离职后送检不合格为由一直拖延,一直不肯为我结算其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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