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得不到国家赔偿?
更新时间:2008-12-28 21:52:06
问题描述:
你好,原谅我冒昧地写这封信,我是在无路可走之下请求得到你的帮助,我是个下岗工人,2003年5月被某大药房聘为内部保安,同年7月31日,因为药房内部职工偷本单位贵重药品被发现,领导命令我们全体保安下班后留下来协助调查,我在晚上9点30分下班后被领导安排在旁对偷药员工做情况调查记录,2个小时后,在晚上12时过后获准回家,以后药房发生什么事,我一概不知道,2003年10月22日,我突然被派出所以非法拘禁罪,实施留置2天,刑事拘留26天,取保候审1年的人生自由限制的强制措施,至今公安机关对我的案情只有改变强制措施的释放证明而无结案文书,检察机关也没有给我个人什么法律文件,法院也没有受理过,时至,在我居住地的派出所公安网站上注册着我“刑事拘留,免于起诉”的内容,我仅被聘用人单位正常的工作而视作犯罪事实和证据,办案人员处于个人目的要我违心地承认参与的动机、目的、预谋,用不正当手段故意将我拘留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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