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上告公安局?获得国家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9-08-02 23:51:30
问题描述:
你好?我有一事在多少年来就想问,今天我想从法律的角度问一下,我应当如何办?1998年我因生意被一外地人用刀桶伤,当时伤情很严重,有生命危险。肇事者当场被行政拘留。在肇事者行政拘留期间,医院根据我的情况,作了X线检查,气胸第九后肋骨折,第一腰椎压缩骨折。当时下肢失去知觉,该医院又做了CT检查,结果与X线相同,于是我亲人便持两个报告单、诊断证明材料到公安局,公安局刑警队指导员查看了医院的诊断证明后,立即给派出所下面的治安室挂了电话,当时一位叫李*警接了电话,说治安室的负责人不在,刑警队指导员便让其转告给治安室的负责人,要求他们把材料报到刑警队。第二天,我亲人将医院的诊断证明交给了治安室的负责人。当时肇事者还在行政拘留期间。可该治安室明知此案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普通治安案件,未采取任何刑事措施,以至造成凶手在行政拘留期间,未能及时按刑事诉讼程序处理,不知去向。后经鉴定,我下半身瘫痪,鉴定为二级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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