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滞纳金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9-12-07 15:15:37
问题描述:
1. 《利息》:购房子合同是2008年10月31日交房;我是2009年7月4日接到的通知,让我领钥匙交房款。我7月6日去的缴款,告诉我从5月1日算利息。我认为从5月1日到7月4日的利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算的,我有权不付。可他们不同意。
2. 《滞纳金》:购房子合同是2008年10月31日交房;我是2009年7月4日接到的通知,我7月6日去的缴款,物业应该付我0.3/00的滞纳金。可他们就是不给
3. 《维修》我的房子漏雨,修了很多次,但一直没有解决根本问题,直到现在还漏。我让他们给我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物业坚决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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