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基地买卖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8-12-27 21:20:39
问题描述:
我家于2005年6月1号向张某购买了一块宅基地,花费213800,后来建房子用了20多万,当时买土地的时候只签了张该宅基地的终身使用权合同(大部分买卖宅基地都是这么签的),现在我们想合法拥有该地的使用权,但是张某不能提供宅基地证(因为他是当兵回来做公务员的没有资格享受宅基地,他是通过开后门才得到这块地的,现在已被人告发,地被国土局收回了),请问该如何处理我和张某的赔偿问题?他是公务员买卖宅基地本已触犯法律,房子建好后一直没让我们装修,是不是另有隐情?
张某的说法就是先把买土地的213800元退给我们(现在土地已值40多万)等土地拆迁后再把建房赔偿费给我们(目前还不知道拆迁政策),不知道这样能否兑现,即使兑现了是否合理?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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