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与我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为我办理社会保险及未足额支付我劳动报酬.如何维护我的合法利益.
更新时间:2009-12-02 16:41:46
问题描述:
1.我进厂时间2009,04,14.每月工资1350元,保安,上班时间12小时,没有休息天.因搬厂,老厂这边保安,留一个,炒一个.我是被炒的一个.时间是2009,11,27日.
2.进厂到目前为止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未为我缴纳社会保险.我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逐索到多少工资?
3.厂方未按法定的工作时间及休假.我都是满勤.我可拿回多少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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