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研究生回原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问题
更新时间:2009-11-14 11:39:39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将于2010年7月毕业的定向研究生,在2007年5月份与公司签订了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定向合同,合同上规定毕业之后,我必须无条件回单位上班,学校不再给予我派遣资格,而公司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我.前天我给公司打电话,告诉他们我于明年七月份回去上班的事实,公司没有拒绝,但是告诉我说因我的专业与公司需求不符,而且学历较高,我在2007年签订的为期五年的合同在我回单位之后照常生效使用,到2012年合同期满的时候公司不再续约,与我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声明的是,在我读研的三年时间里,没有从公司里领到过工资,与公司没有任何经济上的来往.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想请律师先生给予我较为详细的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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