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终止合同,但租户不同,(租户违约)
更新时间:2009-11-15 13:07:23
问题描述:
在租房合同中已经写明,如果租客在超过应交租金日期5天后,房东可以终止合同。(也写明了需交物业费)
现在,租户从来没有交过物业费,我电话了租户,但租户说因为此房租户是同多人合伙用来办公,要跟合伙人商量(估计是商量想不想交物业费),但一直没有结果。
并且已经超过了20天没有交房租,现在我想户终止合同,应如何处理,因为我电话提出,但租户不同意,但又不搬走,因为是用来办公,租户一个月很少时间在房间里。
而用户又一直不交房租,听租户说,是合伙办公,所以要跟很多人商量,但不知道什么时候有结果。
因为我只收了一个月的押金,再过几天租房的押金已经不够交房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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