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时与加班费
更新时间:2009-11-12 16:40:41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的工时制度是实行大小星期,大星期是五天制,周末双休;小星期是六天制,星期六要正常出勤,只有星期天休息;但小星期的星期六上班是强制性的,如不出勤按旷工论处,并且是按正常出勤计算无加班费的(公司为了规避劳动争议事件,在工资构成中有单独列明小星期六的加班费项目,但这只是将基本工资进行分解,员工实际没拿到此加班费).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合法,如要投诉应从哪方面着手进行?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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