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工时部分

更新时间:2019-01-17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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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问:什么叫工资?答: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二、问:什么叫最低工资?答:

一、问:什么叫工资?

答: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

二、问:什么叫最低工资?

答: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三、问:什么叫拖欠工资?

答:拖欠工资, 是指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逾期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的行为。

四、问:什么叫克扣工资?

答: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的行为。

五、问:什么叫标准工时制度? 

答:标准工时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在正常情况下普遍实行的工作制度。我国目前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

六、问:什么叫不定时工作制?

答: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七、问:什么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答: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⑴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⑵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⑶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点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八、问:什么叫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答: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九、问:什么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答: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⑴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⑵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部分职工;

⑶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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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综合工时制,按标准工时扣除基本小时,按超出部分扣除1.
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公司是综合计算工资,但因公司原因没有上够工时,公司按没上够工时部分扣底薪合法吗?
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综合计算工时超过法定标准工时的部分,以何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一定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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