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辞职后医院扣押档案是否非法?
更新时间:2009-11-04 12:59:55
问题描述:
我07年毕业于武汉 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当年签到襄樊一家医院工作,约一年后我考取研究生,与医院私下协商未果,于辞职前一个月2次提交辞呈,未等到医院答复,于开学前单方面离岗就学去了。约半年我再次来医院和人事科长协商以1000元补偿医院(因为在医院得工资也就抵个生活费,且还要上学),随后他说让我先回学校,约一月后我再次联系他,他说按规定要5000元,且不论医院内部是否有这个规定(从来没有院方和员工说过这种规定),单就劳动合同法来看,我个人认为是霸王条款。
我大学应届毕业时和医院签了一份学校发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下文简称《高》),有关规定这份协议只有一年有效期,也就是说如果医院不另签合同得话我就是没有法律保护得工作。《高》上我只注明“愿意到贵院工作,待遇同正式职工”,院方批示“同意接收”,并无其它附加文字和细则。
请问我一年后考研辞职就学是否违约,院方是否有扣押我档案收罚款得权利,谢谢。
问题补充: 来院时有7天的岗前培训,那个月医院没法工资。院方说你刚来医院要人帮带,这一年在医院工作就相当于培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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