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没有过户,遭遇拆迁
更新时间:2009-10-23 09:44:52
问题描述:
1993年我以6000元价格买了对方的自建房,我们在那里居住了4年!97年由于各种原因回了老家,直到今年我们又回去住了!买房子时候,由于不懂法律,有中间介绍人,过分的相信对方,没有过户,也没有做任何相关的手续!当时对方把老土地证给了我们(老土地证登记的是他父亲的名字,我们买房时,他父亲已经去世),后来因为土地部门重新丈量土地,把土地证回收了,但是当时登记的名字是我)
今年回去住以后,得知房子要拆迁,现在对方不承认房子卖给我们,但是我们仍然住在里面, 截止到今年我们已经有12年没有在这里居住,但是对方并没有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管理!
当年介绍我们买房子的人出了书面证词,由他介绍买房子,并且交押金时她也在场!当年租我们房子的人也出了书面证据,当时是通过原房主得知房子卖给我们了,在我们这里租的房子!周围邻居也出了书面证据,他们都知道房子早在93年就卖给了我们!
原房主现在乱说我们买房子时,房款没有付清,并且拿着土地证,要求拆迁公司对他们进行补偿
我想询问,根据有关当年的法律规定,我们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我们是不是拥有房子的物权?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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