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09-10-20 14:03:49
问题描述:
我于2002年购买了一套铁路房屋(房屋产权57%)当时铁路房屋不允许地方购买,所以当时我和原房屋房主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约定房主所购买的57%产权在协议签订之日起归我所有,将来房屋可以买卖了房主必须配合我购买剩余产权及办理过户手续,本房屋在我使用期间的一切费用均有我承担的(有原房主打的收条),现在我要求对方协助办理剩余产权买断及办理过户手续,对方却要求我付给他贰万元钱,否则不帮助办理。我想请问给位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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