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求撤销我的产权登记。2009年7月31日一审法院作出了撤销我原来的产权登记,我真的不知道上诉的路如何走下去。
更新时间:2009-10-16 14:56:14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不懂法的法人代表,1998年为逃避债务保全不动产,与我的朋友,也是干工程的合作者,在法院办了一个假内容的真调解书,将不动产全部以抵押工程款为由,抵押给我这个朋友。当时也怕节外生枝,所以我保留了原件,他没有(因他知道是假的)
2000年因为企业改制,我买断了当时的公司,并在2001年对原来的不动产进行了建设和改造。2002年6月在房管局办理了产权登记。2009年5月18日,我接到了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是我的那个朋友工程合作者,他要求撤销我的产权登记。当时我非常的不理解,怎么过了11年之久法院以什么理由受理了此案?开庭后才知道,他是托熟人从法院的存档档案中复印而来的。2009年7月31日一审法院作出了撤销我原来的产权登记,我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中级人民法院,我真的不知道上诉的路如何走下去。现特发此函求法律援助。望有法律之师能指点迷津,给予支招。多多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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