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更新时间:2009-10-08 11:06:30
问题描述:
我和劳务公司签定了两年的合同(合同中有写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但没写如果没提前一个月要扣除工资)后被派到外企工作,突然有急事(不能提前预料的事)需要辞职,我已在工作的外企正常办理了辞职手续,但劳务公司拒绝支付给我工资,理由是我没有向劳务公司辞职并且没有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属于违约。我想知道我用不用向劳务公司辞职?我在外企办理的辞职算不算是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辞职程序?劳务公司的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合法吗?劳务公司应不应该支付我工资?
希望得到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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