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有权这样做吗?
更新时间:2009-09-28 07:50:54
问题描述:
我们单位于2009年9月3日给我们发了到2009年10月3日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可是到了2009年9月26日因为我们单位的一个参股公司急需一批工人。所以我们单位又和我们说要把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延长至2009年10月31日,并将我们外借到其参股公司。我想问一下1.这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能延期的吗?2.单位能在我们不同意的情况下将我们外借到其他公司吗?可以引用一下法律条款为我解答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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