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法律依据
更新时间:2009-09-27 09:44:03
问题描述:
我是衡阳公交公司的员工司机,在9月18号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踩住刹车滑过去撞了摩托车,驾驶摩托车的没有事情,坐在后面50岁女士受伤在医院,该女士以前有颈椎结核,尾骨坏死,吸 *** 并有爱滋病,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赔偿30万元。公交公司要我个人赔偿总额的百分之十,请问是否合理?我在公司交了5千元的押金,扣除我的押金,那么我该寻求相关的法律途径解决呢?公司在赔偿后可以向有重大过错的员工要求承担部分责任,该女士本身就有隐病,交警认定书判定会不会达到重大事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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