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应该是有权利去找到女方的吧。能使双方正式碰头谈一谈吗?除了去法院诉讼离婚的方法。
更新时间:2008-04-06 17:49:38
问题描述:
女方提离婚,男方不答应,女方从此就不和男方联系了。男方用打电话,上门,找其家人和朋友等方法均无效。女方用的是不接待,不理睬的做法。现在婚还没离,我想,男方应该是有权利去找到女方的吧。请问有什么正规做法(就是肯定能把女方约出来的方法)能使双方正式碰头谈一谈吗?除了去法院诉讼离婚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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