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案例还有挽回的余地吗?
更新时间:2009-09-25 16:34:45
问题描述:
我女朋友(她很笨,下面简称:笨)在万宁北坡派出所当文员,2年了。前几天环城派出所新来了一个文员(下面简称:新),叫笨去教她。事出于23号的下午,新又碰到不会做的事,叫笨去帮她。新是下午5点用摩托车接笨去的,办完后5点半送笨会家,笨下车后,看到新的后裤袋里的钱露出来了,笨当时并没有及时通知她。笨回家后吃了点东西,想想了一下是不是该打电话提醒新一下。于是就打点话给新,说我刚刚看到你的钱要掉了。这时离新送笨回家已过了10多分钟。新说钱已经掉了我都找了几遍都没找到。
更为难办的事出在我这里,我很爱笨,不想她为难。我昨晚身上只有100块,就找朋友借了700,今天就把钱给了新。我和新说了很多话,当时环城所里几个人也在场。我说钱真的不是笨拿的,我宁愿多给你点钱,请你不要再这么说她了。现在我给你这800块,并不是说她真的拿了你的钱。不要误以为我是不打自招。当我把钱递给新时,她很快就接了过去,还说这事过了就算了。这一刹那,我后悔了,我看新的表情就知道她是以为笨拿了她的钱,后来良心发现才还给她的。
各位请说说看我这样的情况还有挽回的余地吗?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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