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要求公司进行劳动功能鉴定及其他赔偿?
更新时间:2009-09-24 11:48:02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就读高职院校的学生,今年刚上大三。大二下学期在学校的组织下我们班去公司进行顶岗实习,实习按月发700元生活费。我在实习中由于同工位同学操作不当受伤,二月底去公司,四月十一日受伤,右手第二掌骨粉碎性骨折,后经医院治疗,到现在快五月半时间骨折处一直未愈合,医生建议进行植骨手术,并且食指关节由于掌骨未愈合活动受限,现功能受限。
当初学校和公司不知如何签定的协议,对受伤情况处理如何商定,后来受伤第一次手术费用公司以公司名义先垫付,后来学校为我们入的保险赔偿了一部分,学校名义是由公司和保险两方面进行支付以后手术费用,公司决定只负责和学校双方支付的手术费用,其他就业等影响不予负责!
我现在正面临就业,我由于手活动受限,面临再次手术,资格证书考证无法参加,也就意味着不能顺利毕业,不能正常就业,如果手术后钢板要在手中固定一年,期间或钢板去除后存在功能不能恢复情况。
我现在是否可以申请公司以后进行劳动功能鉴定,要求公司进行由于工伤所造成的就业,学业以及个人生活方面的的影响的赔偿?我该如何做,赔偿金额该如何界定,该依照哪部法律?请专家给以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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