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09-09-23 09:36:48
问题描述:
我是应届毕业生,今年7月18号我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可是因为家庭原因(主要的),来了两个月我想辞职。另外就是跟老员工了解到这边加班很频繁,几乎没加班费(因为任务重,需要加班,可是领导说这是自愿加班),(次要的)。我现在要辞职,他们让交3000的赔偿金才归还我档案。这赔偿金他们一会说是违约金,一会说是说是培训费用(我应聘的是技术岗位,来的第一个月被弄到分厂帮助工人旺季搞生产,每天11小时。每周6天,另外还参见了企业内部理论培训,灭火器等培训),一会说是招聘费。不知道他们是否有理?
因为需要早点拿到档案,我想是不可以先交钱然后留个什么凭证,再去找仲裁把钱要回来,这些凭证包括什么那(像交钱时转账用的发票可以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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