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伤民事赔偿
更新时间:2009-09-23 22:09:51
问题描述:
你好,近日我家新修砌了两间小瓦房,将工程承包给一个小包工头,只有口头协议,因为工程太小,也就修修补补,所以未定什么劳动合同。
在期房过程中,包工头擅自用我家一个木料作为横板,包工头和一个工人在木板上工作,但木板断裂,造成工人与包工头摔下,我家立刻带工人到医院检查,发现脚上骨折,大约黄豆大小,并为其支付医药费,打上石膏,包工头无大碍,第二日还去医院看其,买了一东西给了两百块钱。
现在那个工人家里不愿了,在我和包工头不知道的情况之下,私自去外地治疗,在后来一次突然提出让我家陪其去治疗,其实就是想让我家为其支付医药费,其女想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我想咨询,我家在这个事故中处在什么地位,要负什么责任,应该赔偿什么,具体怎么操作...
注:工人不是我家请的,是跟之包工头做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