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9-09-20 22:12:30
问题描述:
我爱人2004年2月遇车祸受伤,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司机负全责,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司机找到一个担保在交警大队做出担保,取出肇事车辆(担保过程我们不在场),之后拒不接受调解。无奈我们将司机及担保人起诉至法院,由于司机及担保人都没到庭,法院缺席判决司机承担我方医药费及损失的赔偿责任,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我们申请法院执行,但一直没有执行到位。时至2009年4月份,担保人申请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担保书是别人伪造的,不是他做的担保(担保人提供了笔迹鉴定等证据)。法院审理后,变更了原审判决,取消了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我想咨询下各位大律师:1、、我以担保人在交警大队中作出的担保书为证据提出起诉,证据来源是否合法?2、担保人声称要追求我方的责任,请问我方有责任吗?3、依照现在法院的判决,交警应承担责任吗?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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