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保证抚养权不受侵犯?
更新时间:2009-09-12 23:09:37
问题描述:
我32岁,机关事业。两年前我以感情不和起诉,和小学教师的前妻经法院调解离婚,两人在单位口碑都较好。调解书上两人协商5岁的孩子由我抚养,约定她每周来我家中接回孩子住一晚,我放弃她的抚养费。期间,前妻也按约定来探视孩子,我和父母虽有阻挠,但也算配合。后来有10个月的时间她没来看过孩子,我再婚了,为了我新家庭的宁静和孩子的健康成长,我坚决阻止她再按约定来家中看孩子,并让老师不让她接走孩子。两人曾为探视权争吵过,她只能去幼儿园看孩子,孩子内心也喜欢妈妈。今年暑假她在幼儿园提前接走孩子,新学期开学她竟不经过我同意,让孩子在她上班的学校上一年级了。我打电话她说是我不让她探视,她只能这样做,孩子她带着上小学是为了孩子好,孩子也想和妈妈在一起。我想起诉,要回孩子,请问能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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