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交割物业纠纷
更新时间:2009-09-14 19:45:35
问题描述:
本人于杭州市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交易前有租客,要在今年年底搬出.三证已于两月前拿到手,中介也在大约一个半月前通知房东交房,但房东一直拖延交房.现在我想起诉房东,要求按合同办事.合同是有的,但是我还有两个疑问:1,交房日期;2,租客的房租计算起止计算问题.合同中的一些关键点如下:(资料较才,在此先谢过各位耐着性子帮我看看)
《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注引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其它方式:
在2009年6月5日前乙方将首会款298000元整存入保证金账户,待甲、乙双方资料及税、费齐全且乙方按揭申请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转会甲方,余款297000元整申请省公积金按揭,待产权证、契证过户到乙方名下且乙方的按揭款到代理方处后三个工作日内转付甲方287000元整,剩余10000元整待甲方在2009年12月10日前交房当天转付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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