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可以要求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8-12-10 10:55:4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是外地人,于2002年来沪打工,经人介绍后在一家物业公司(国营企业)做水电维修工,没有签订过就业合同,直至2007年底,新的合同法公布,公司就把我们转给另一个私企签了一年的就业合同,但还是在原公司工作。现在合同将要到期,公司说要把水电这块业务重新转包给他人,可能就不要我们再继续工作了。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公司按一年算一个月的金额赔偿我吗?谢谢您了.
静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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