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补偿?
更新时间:2009-09-08 15:19:26
问题描述:
我们在一个棉纺织厂上班,现在企业关闭了,我们都已经工作7、8年了,劳动合同签订到2009年12月31日,现在企业与我们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了我们职工4000元的补偿(4个月),自工作以来没有给我们缴过综合保险,企业与我们(外来打工的30多人)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当时我们也没有办法,也不是很了解劳动法的规定,现在经过咨询感觉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没有按劳动法规定来补偿。
再是企业中有本地职工20多人,他们也解除了劳动关系,但他们拿到了补偿是7000元(7年
)工作年限与我们差不多的,企业这种一样的情况,二样的补偿是否合理?我们还能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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