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帮助诉讼时效中止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9-09-07 11:29:00
问题描述:
1983年继承人之一以下简称A瞒着其他21个继承人简称B把祖遗产卖给了XX单位简称C,他们签订了协议,之后到1987年A觉得被欺骗了就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判决该协议无效,法院判决买卖时双方均属自愿,房价款当即付清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买方实际使用多年和管理了房屋多年,应维护该买卖关系,经过了5年的时间在1992年法院根据民法通则55条判决C赢了.A不服又于同年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XX单位买下后土地和房屋一直都没有发生改变,所以其他继承人都不知情,直至2009年初C把房屋卖给了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公司就动工拆除房屋,这个时候B就去追问才知道此事。
请问这个A连续2次提起诉讼最后一次是在1992年9月份,诉讼时效中止可以适用我们起诉抗辩时效的问题吗?如果适用 我们要是起诉要回属于我们的一份的话也就是说协议部分无效,是在本地法院起诉还是得去高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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