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延期交房违约金过低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9-09-03 17:49:03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
我在关岭购有一处商品房,原合同约2008年12月31日交房。但房开商由于主观原因(非不可抗因素),使房屋延期至2009年9月4日(也就是明天)才通知我们去交房。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为万分之0.3。我从网上得知,目前,房屋延期交付的违约金比例多为万分之3或5。另外,从一些资料上得知,我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对违约金进行上调。
我现在的问题是(我买的这个房子我不打算退掉):
1、如果我和房开商协商上调违约金比例,那么这个比例是多少为适宜?在和房开商协商期间我该以什么样的依据和他们谈。
2、如果我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这类案件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一般为多少?(我大体算了一下,我的房子近120个平方,1420元/平,按原来的违约金我才得1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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