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三包中更换新商品的规定
更新时间:2009-09-04 19:31:3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在商场买了一台**电脑,一个月后,其液晶示屏坏了,经维修商修过三次后,未修好,答应换新的,但这个型号的产品,厂家已停厂,所提供的新的显示屏,是商场库存的已拆过包装的商品,或是样机,请问拆过包装的或样机算是新商品吗?我对开过包装的商品的质量信不过,可否拒收,拒收可否全额退款?
三包中规定如果不能提供同型号的新商品,可以更换不低于现配制的商品,请问如果所提供的商品价格高于需更换商品的价格,消费者要补差价给维修站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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