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时效
更新时间:2009-08-21 08:55:58
问题描述:
2005年我承包了对方的工程,完工后对方开据了欠条给我,经我历年传真催収对方都未付,我现己起诉,在庭审中对方提供了当时的结帐单及承包协议,其目的是想推翻他所开给我的欠条,但同时我也发觉到他少算了工程款铪我及在结帐单上他单方添加了多处(结帐单只有-份由他保存),我请求司法鉴定,经司法鉴定确有多处系事后添加,我想要收回他少算的工程款,请l问如何才能证明没有过诉讼时效,能不能以(1)对方提供结帐单及协议为由而重新计时,(2)司法鉴定结论之日为由而重新计时,(3)同一债权中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乘余债权为由而诉讼没时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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